再制造或将成为农机行业发展新亮点
发布时间:2012/3/5  浏览次数:10695

         从对农机市场“井喷”的惊叹到“后农机时代”的质疑,从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总体上进入中级发展阶段的转变,其反映出的是对我国农机行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在2011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将扩大再制造产品种类和试点范围,并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首次纳入再制造试点。这无疑为我们探索农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向与路径。再制造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毫无疑问将成为我国农机行业发展中的一个新市场。
  从行业整体发展上看,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为农机再制造创造了市场环境。从2004年到2011年,在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机机械化八年间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势头。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7.25亿千瓦,2007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7.69亿千瓦,2008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8.22亿千瓦,2009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8.75亿千瓦,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8亿千瓦,年均增长幅度达到6.29%,可以看出,“十一五”我国农机行业稳步增长。2011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7亿千瓦,同比增长4.53%,到2015年,预计全国农机总动力将达到10亿千瓦,是2005年的1.46倍。随着农机总动力的稳步增加、农机具产品社会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和结构的逐步优化,带来的则是大量达到报废要求或更新换代退役的农机装备,这为我国农机再制造提供了稳定的大量“资源”。
  从企业经营现状上看,单一传统的竞争模式为农机再制造提供了发展机会。再制造业务对于我国农机行业和农机企业来说尚属于新事物,在整个农机产业还处于初期起步阶段。就当前国内农机企业的发展模式来看,不管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还是三资企业,不管是早进入类企业、跟随类企业还是后进入类企业,竞争模式主要依靠传统的价格战、产品模仿复制和项目攻关,在农机市场“红海”中进行有限的竞争。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全国规模以上农机企业为1470家,目前约为8000余家。但如雨后春笋般建立的农机企业中,还没有一家在农机再制造领域能够成熟运营、独占鳌头,这不但是农机产业的空白,更为农机行业可持续发展、农机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创造了机会。
  从用户需求角度上看,市场巨大的需求潜力为农机再制造提供了发展空间。得益于国家在“三农”方面多个利好政策相互叠加的作用,我国农机市场2004年以来对大中型拖拉机的需求热情空前高涨,也带动了手扶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旋耕机等产品的火爆销售,国内整个农机市场表现出强劲的需求趋势和巨大的潜力。据行业相关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1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078万台(套),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年均增长22%,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年均增长分别达到33%、171%;2011年底,我国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玉米联合收获机拥有量分别达到433.8万台、43.6万台、17.9万台,分别比去年增长10.6%、30.9%、38%;“十二五”期间大中型轮拖总需求量160万台左右,小型拖拉机年产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在200万~230万台左右,联合收割机总需求量约80万台,拖拉机与农具配套比将由2000年1:1.4发展到2015年的接近1:3。随着我国农作物种植方式和农机作业形式的变化、城镇化和土地流转的加快、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快速发展,在各种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未来几年,我国农机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这也正好为农机再制造提供了发展空间。
  从政策法规层面上看,利好完善的各项政策为农机再制造提供了制度保障。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再制造企业和再制造产品的明确规定,但从国家各种重大制度、决策和会议精神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大力推进“再制造”行业的发展。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2009年1月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制化轨道;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首次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纳入再制造试点;我国农机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以旧换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具、完善农机再制造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等制度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再制造法律法规的完善、政策标准的出台,将推动我国农机再制造产业实践取得新的成果。
  从投资收益方面上看,稳健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农机再制造提供了广阔前景。农机制造业是直接服务于“三农”的产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装备制造产业振兴的一个重要支撑。我国农机行业的产销量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历史性快速发展,农机工业总产值大幅增长超过2500多亿元,农机企业规模效益不断提升,农机用户和农民收入不断增加,这些都与我国农机行业良好投资环境密切相关。况且,这种趋势在我国“十二五”期间的宏观政策、农业经济政策和农机工业发展规划的引导下仍将持续。“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投融资环境建设,建立包括政府财政、产业资本、风险资本、金融资本、民营资本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对农机工业的支持;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探索为“三农”服务的模式,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这一系列积极稳健的经济政策、金融支持,势必将继续推动我国农机工业、农业机械化的稳定持续发展,也预示着我国农机再制造前景广阔。
  再制造不同于简单的重建或修复,而是一个工业化的过程。农机再制造作为农机工业的一个新兴产业,通过突破先进自修复和再制造的关键技术等,不仅能提升传统企业的竞争力,而且将不断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支持循环经济、推行先进绿色制造政策的落实和力度的加大,加之国内农机行业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巨大的潜力,相信农机再制造将会为农机行业开辟出新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