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总结十六大以来农机化政策法规工作的成效经验,分析形势任务,研究今后一个时期政策法规建设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会议强调,要将政策法规建设作为事关农机化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大事抓紧抓好,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
会议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2004年以来,我国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取得了巨大成就。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国特色农机化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构建,2004年公布实施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9年公布实施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各地相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共同构建了中国特色农机化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农机化进入依法促进、依法管理的新时期。二是中国特色农机化扶持政策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首先被纳入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主要内容,2010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包含财政补贴、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用地便利、基本建设等多种政策工具在内的扶持政策框架,显著调动了地方政府、农民和企业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三是农机化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基本完善,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制度建设覆盖农机化各个工作领域及重点环节,农机化系统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加强。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显著优化了农机化发展环境,显著调动各个发展主体的积极性,显著提升了农机化系统的地位形象,为成功实现农机化从初级发展阶段向中级发展阶段,农业生产方式从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这两个历史性跨越提供了法律武器和根本保障。
会议指出,政策法规建设是事关农机化长远发展的大事,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是更好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稳定强化农机化机构队伍的迫切需要,扎扎实实做好政策法规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农机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新阶段,要准确把握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目标思路和工作重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主动配合立法、严格执法、深入普法,加快构建相互衔接、综合配套、有效实施的农机化政策法规体系,努力提升依法促进、依法管理农机化的能力水平,切实强化对农机化政策法规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策落实和创新完善,切实强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完善,切实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
——摘自 山东农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