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十二五”农机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1/10/12 18:21:26  浏览次数:2741

  《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划》,努力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对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在新起点上继续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二五”我国农机化大有可为

  《规划》开篇就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大任务。”农业机械化肩负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7%,城镇化率预期将从47.5%提升到51.5%,中国将进入城市人口多于农村人口的新时代,迫切要求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增强现代农业基础,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坚强的农业机械化支撑。与此相应,《规划》提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52%的新起点上,“十二五”期间持续提高到60%以上,预期年均增长2%,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提供农业机械化保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将在领域拓宽和延伸、结构优化、区域协调、质量提升、效益提高、安全环保等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农业机械化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

   四个“必须”凝炼发展经验

  《规划》在回顾“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的基础上,深刻总结了取得成就的宝贵经验,从实践和理论两方面对“十二五”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显着优化、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的五年,是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得以确立并丰富发展的重要时期。农业机械化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以及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成功实现了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成功的实践表明,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把保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必须把强化法制建设和优化政策环境作为重要保障;必须把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作为工作主线;必须把培育发展主体和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作为主要抓手。首要任务、重要保障、工作主线、主要抓手这四个必须,是发展经验的高度概括,凝聚了农机人不懈探索的智慧和心血,是指导农业机械化长足发展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

  《规划》全面分析了“十二五”农业机械化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作出了我国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重要阶段的综合判断。即处于完成农机化发展中级阶段中期的历史使命,并进一步向中级阶段后期推进的发展阶段。指出在新的起点上要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加快提升发展质量,关键在于转变发展方式。要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为重点,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这既是从农机化发展实际出发,又符合全国“十二五”规划总的要求。在《规划》指导思想中第一次提出了加强两个融合: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全面提出了提高五个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提水平,《规划》表明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站在新起点、新高度,采取了新措施,进入了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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