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发展的又一重大里程牌
发布时间:2009/10/24 16:22:12  浏览次数:2581

  日前,国务院第563号令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04年《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在依法治机工作方面的重大进展,是我国农机化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重大里程牌。

  《条例》涵盖了农机生产、销售和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以及服务与监督等方面内容。《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淘汰和报废更新等工作;有利于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等安全监督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有利于提高农机安全监督能力,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当前,我国农机化水平快速提高、农机科技创新不断取得突破、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健全、农机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农业机械化总体上已跨入了中级阶段,向着更大规模、更广领域、更快速度、更高水平的方向发展。在农机化发展这样的大好形势下,《条例》的公布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条例》是我国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是我们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农机安全监管能力,保证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重大意义和对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学习《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全面掌握、准确运用、依法监管,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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