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性耕作发展论坛在呼伦贝尔市召开
发布时间:2009/8/6 16:19:35  浏览次数:2611

  2009年8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性耕作发展论坛在呼伦贝尔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农业部原副部长路明,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刘宪及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相关负责人出席论坛开幕式,市政府副市长王国林等出席,中国农机院院长陈志主持会议。
  论坛开幕式上王国林指出,在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带动下,全市5个保护性耕作项目区累计实施面积121.9万,涉及5个旗市13个乡镇、70个村、10500户。目前,呼伦贝尔市保护性耕作面积已达765.91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33%,其中:岭西地区保护性耕作面积240.91万亩,岭东地区保护性耕作面积525万亩。我市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继续按照“有退有进,美丽与发展双赢”的发展战略,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业保护性耕作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论坛上,路明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规划研究所研究员赵秉强等国内知名农业专家学者,就内蒙古保护性耕作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进行研讨。
    内蒙古农牧业厅副厅长翟琇指出,在政策的推动和技术引导下,全区各地根据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不同,采取了4种形式推动保护性耕作应用:一是国营农牧场组织方式;二是家庭农场应用方式;三是农村合作社自发组织方式;四是农机部门示范推动方式。不同的推动形式,体现出各自的特点,发挥了各自的优势,使全区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迅速扩大,应用规模已超过1100万亩,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日益显现。
  翟琇副厅长还强调,我们国家包括内蒙古保护性耕作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处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有效的推进保护性耕作要把握好四个坚持,实施好三个推动。四个坚持是:1、坚持规划先行,减少工作的盲目性;2、坚持科研与试验监测不放松;3、坚持合理攻关不松懈;4、坚持加强项目管理不松懈。三个推动是:1、着力推动由试验示范为主的阶段向推广转换;2、着力推动工作方法的转变;3、着力推动技术创新为主向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并重转变。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深入到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牙克石市项目区所在地的家庭农场、海拉尔农垦集团拉布大林分公司保护性耕作示范区等地,实地察看了我市保护性耕作机具及实施情况,各领导专家对呼伦贝尔市保护性耕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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