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2008年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以下简称结构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农业机械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已被列入结构资金支持的重要内容。
财政部还印发了《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省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发的立项指南和资金控制规模,结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实际,会同省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农垦)、林业、水利等部门,按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要求,自主确定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支持的重点环节,编制立项和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备案。立项和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整合方案、资金具体用途、组织保障措施和项目预期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