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农机补贴政策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
发布时间:2008/2/28 14:50:32  浏览次数:2672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农机补贴投入,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农牧业县(场)。

  据介绍,财政部、农业部已于2月25日向地方预拨了资金,以满足农业灾后重建和春耕生产需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农机具购置补贴投入规模由2007年的20亿元增加到40亿元。县均投入也将相应增加。补贴机具种类由7大类24种增加到9大类33种。在此基础上,允许各省自行增加5种其它机具列入年度补贴目录,使用中央资金进行补贴。

  同时,补贴标准适当提高。按照分类管理单机补贴上限的办法,一般类型农业机械继续执行单机补贴最高限额为5万元的规定,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限额提高到8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0万元。补贴机具经销商须由农机生产企业推荐,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依据准入资格条件审定后发布实施。

  农业部要求各地农机部门抓紧组织开展各项补贴工作,使农机补贴资金尽快兑现到位,确保补贴机具在春耕备耕和灾区恢复生产中发挥有效作用。同时,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进一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推动农机装备制造业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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