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国保护性耕作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07/7/26 14:30:13  浏览次数:4757

  7月21日,2007中国保护性耕作论坛在京举办。来自农业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山西省委、中国农大等单位的领导及国内保护性耕作领域的专家会聚一堂,共议中国保护性耕作发展问题。

  2002年设立保护性耕作专项以来,农业部在旱作地区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夏玉米已普遍实行免耕播种,春播和秋播作物的免耕作业面积不断扩大,建立了167个国家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县,示范推广面积2000多万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日前,农业部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强调充分认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超过6000万亩,达到北方适宜地区耕地面积的6%。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机具质量基本满足生产要求,实施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据介绍,此次论坛的主要目的即为贯彻农业部《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研讨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问题,具体包括:保护性耕作与环境保护;保护性耕作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性耕作推广与应用;保护性耕作发展战略与政策等议题。

  论坛由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宗锦耀司长主持。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副司长刘恒新宣读了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题为《深刻认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战略意义》的发言稿。

  张宝文指出,发展保护性耕作是治理农田扬尘、防治农田风蚀和水蚀的重要措施;是培肥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手段;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的有效途径;是防治秸秆焚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举措。发展保护性耕作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使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战略意义,不断增强发展保护性耕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组织领导。”

  宗锦耀司长在发言中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发展保护性耕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三是政府扶持,农民自愿;四是强化合作,共同促进;五是突出创新,建立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路明先生在演讲中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06年,他是向总理就治理沙尘暴问题进行汇报的。全国政协常委洪绂曾先生阐述了保护性耕作在防治南方土地石漠化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梁滨指出,保护性耕作对于山西省来说,是个农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可以使农民节本增效,少一分耕耘,多一分收获;又可以培肥地力,保护环境。他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加速保护性耕作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要突破观念障碍,精心孕育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文化氛围;突破技术障碍,精心优化适合当地实际的技术体系和机具系统;突破利益障碍,运用市场法则和价值规律同农民打交道;突破体制障碍,打好发展保护性耕作的联合攻坚战。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副组长王韩民在发言中指出,保护性耕作对于中国农业乃至整个社会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可以讲是农业上的生态革命。为进一步推动保护性耕作的发展,王韩民提出了五点建议:要出台扶持保护性耕作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探索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对保护性耕作的投入;要建立和完善开展保护性耕作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要做好开展保护性耕作的宣传和动员。

  刘恒新副司长做了题为《加大工作力度 加快保护性耕作的推广应用》的演讲。中国农大副校长孙其信、农民日报社社长沈镇昭、吉林省农委副主任陈巳、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研究中心主任李洪文、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局局长赵淑华、现代农装北方(北京)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汉武等分别就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应用、国外保护性耕作发展动向,国内保护性耕作机具、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参数、我国保护性耕作的发展、保护性耕作的宣传工作、高效先进装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论坛由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研究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机化导报共同主办,现代农装北方(北京)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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